一、股东是否需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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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否需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需要具体分析:
1.公司如果有债务,股东一般是不用承担的。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来讲,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未全面履行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股东需要对未出资部分向债权人承担清偿的责任,且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做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二、股东的权益
找法网提醒您,股东具有的权益包括:
1.股东依法享有参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收益分红、参与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4.公司解散时,股东享有依据出资比例或者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
三、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股权转让要有如下条件:
1.转让人必须具有公司股东身份;
2.转让的程序必须合法。例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转让必须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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