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资讯: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再扩容 长三角5城未来5年科创金融这么做:理财资金支持 创新知识产权融资
发布时间:2022-11-21 20:53:22 文章来源:财联社 徐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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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今年年初人民银行发文支持济南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后,位于长三角地区的5座城市也迎来了金融支持科创发展的重磅文件。

人民银行近期联合多部门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时间,将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嘉兴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


(相关资料图)

业内人士表示,《总体方案》的一大特点是体现了金融、科技、产业和区域一体化协同推进的原则,其中,科创金融成为串联各个要素的一条主线。而选择上海等五个城市作为科创金融改革的试验区,原因就在于这5个城市是长三角城市群的重要中心城市,且在金融供给、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

支持银行理财公司关注科创领域

在机构设置方面,《总体方案》提出,鼓励商业银行在试验区内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等;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等专业子公司,重点关注科技创新领域。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高级分析师冯琳认为,《总体方案》鼓励银行在试验区设立科创金融方面的专营机构,有助于加大对科创金融支持力度,提高科创金融服务的专业化程度,继续发挥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供给中的主力地位。

“理财公司可发挥其牌照多元、机制灵活等优势,通过发行主题理财产品等方式,加大投资科技型企业。下一步,还可考虑适当放宽法律和政策限制,允许商业银行直接投资入股科技型企业,探索金融与科技更紧密、更深度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对于银行理财资金支持科创企业的实施路径,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有银行理财人士表示,可通过投贷联动模式实现资源整合,从而降低其中的潜在投资风险,具体为采用“母行+理财子公司”的模式,实现集团资源整合,既有利于投贷联动的推进,也能够降低理财资金投资科创企业的风险。

另一方面,上述人士建议,商业银行(或旗下理财子)也可采用委托投资或投资顾问模式与外部机构开展合作。其中,银行理财可通过投顾模式与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开展可做,而公募、私募基金也可借助委外投资模式分别与公募、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合作。

鼓励创新更多科创信贷产品丰富金融活水

为优化科创金融产品供给,《总体方案》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综合考虑项目现金流、抵质押物等情况,给予试验区内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信贷资金支持。

在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冯琳认为,《总体方案》主要是从两方面发力:一是产品创新,重点是结合科创类企业轻固定资产、重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特点,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产品;二是服务模式创新,包括支持银行强化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合作,意在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深化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以实现银行业的资本性资金早期介入。

“要破除对抵押担保的过度迷信,将商标、专利等作为授信依据,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根据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等特点,在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更多信用贷款产品,更好地满足企业需求;引入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丰富科技型企业融资增信措施。”董希淼表示。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总部位于上述5座城市的多家银行已将科创企业作为信贷领域的重要服务对象,积极参与了多家科创企业的培育过程。

具体来看,浦发银行(600000)季报显示,截至三季度末,服务科技型企业超4.8万户,较年初增加8200余户;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超3600亿元,较年初增长20%;上海银行(601229)介绍称,截至三季度末,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1043.9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88%,聚焦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业,创新推广产业链并购贷、研发贷等金融服务产品;杭州银行(600926)也表示,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培育企业上市33家,培育企业募集资金流入超百亿元。

支持科创企业开展多种债券融资

除鼓励银行信贷发力以外,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也有助于满足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对此,《总体方案》重点聚焦畅通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债券融资、强化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引导这三方面。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在债券融资方面,《总体方案》提出,推动试验区内相关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双创孵化专项企业债券、双创专项债券、长三角集合债券、双创金融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和私募可转债等,探索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

“《总体方案》提出多种针对科创企业的债券创新品种,并提到要探索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这不仅有利于更好发挥债市在支持科创金融方面的作用,增强债市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也有利于推动债券一级市场扩容,提升市场活力。”冯琳表示。

此外,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资质较弱、难以取得发行人信任等问题,《总体方案》也提出可探索依托融资担保机构增信等方式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从而降低科创企业债券成本及债券融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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